世界像naltilo的斐波那契数列一样,不管旋转得的多么完美华丽,最后也会回到原点。
“如果你爱她,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曾经对大苹果城的印象只限于东海岸的rap、布鲁克林、皇后区、第五大道和长岛的自由姑娘。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那让人变好变差,给人成功的机会堕落的机会,人们到那里改变,改变的不单是习惯,还有本性。经历过的环境变化,并没有说生活方式行为习惯被改变,改变的是视野,是见识。在家那个小方圆,永远看到的只是那一块天。而不能被改变的应该是传统的道德伦理,因为传统的这一套,是真正适合祖祖辈辈的国人。当进入新环境,请记得最基本呢记得对错好坏,标准与价值观,要一直认得自己。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体会这些现实。现实不会有故事那么跌宕,但是和故事一样残酷。我甚至达不到王起明那样的success,只能体会一下他起初的艰苦和最后的悲剧落寞。这就是现实,还不如故事。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
花去了三天时间看完了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
对这个电视剧最初的印象应该是在读小学的时候。
当现在重头再看的时候,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王启明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血色浪漫里面的钟跃明是不成立的。
王姬饰演的阿春的那个角色让我想起了王家卫电影《重庆森林》里面的林青霞。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感觉上的相似。人物的故事是完全没有共同点的。
冯小刚在最后一集里出镜了,从审美学上看,那时的冯小刚比现在的他丑得更多。
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看到艾未未的出镜。不知道那时的他会不会比现在还胖。
王启明的梦想是做个艺术家,拉大提琴的。
但是最后他的事业却经营是一家制衣厂。
就像影片开头和结尾相呼应的那个情节那样“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你住的不是楼上,是地下室。”。
只是这句台词在最后,是从王启明的嘴里说出的。
一个梦想成为艺术家的人的嘴里说出的。
有时候看着看着我就想起血色浪漫里面的钟跃明,我觉得这两个电视剧应该是姊妹篇。
只是《北京人在纽约》证明了钟跃明是不成立。
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歌曲在耳边回荡了很久,产生各种朦胧的联想,但就是没有仔细看过剧情。前些天电视上在重播这部老连续剧,于是跑到网上搜来看完了。非常浓厚的90年代理想主义气味。非常执拗,非常强烈,非常有锐气。藤泽秀行曾经说,人吃不饱饭的时候就会变强。用在这个年代最适合不过。
纽约对于那个时代的中国来说具有无比的吸引力,但在今天看来,纽约也不过如此。前后只隔20多年时间,我们已经再造纽约。因此电视剧中所具有那种宿命论气氛在今天看来显得有些荒唐可笑。比如那些可爱的对话:“这儿是美国”。或是“美国社会真奇怪”,“在纽约做一个暴发户”。仿佛纽约就是一种宗教。
不得不说那个时代的人的确就是这么思考的。没有人能够想到,我们只花了20多年就再造了纽约。历史实在是太刺激了。如今,移民的欲望在变低,因为消长之势非常明显的在逆转。不要说什么移民潮,这从绝对数量上是很少的。如果不信可以去调查一下江浙的暴发户,问问他们想不想把儿子送到纽约去。我见识过许多,在外面留学混个文凭,然后回中国的家族企业上班
每个学期的停课复习阶段都是看电视剧的黄金时段
大一的时候是金枝欲孽 大二的时候是妻子的诱惑 大三的时候是北京人在纽约
那句话是谁说的 我们生在最坏的年代 却听过最好的歌 看过最好的电影
还应该加一句 最好的电视剧
当然 我不是我们 我是在电视文艺课上听老师提到了N次才看的 当然 主要还是冲着姜文去的 谁让子弹飞得那么爽呢
还有我一直觉得很漂亮的王姬 是真漂亮
剧情很简单 简单到看完一集就知道下一集会发生什么
比如看到王启明住地下室就知道他会住豪宅 看到他暴发了就知道他会破产
再比如看到李国华出来就知道他会死
为什么呢 因为那是纽约啊 最有良心的混得最惨死得最早
这个片子看得我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
它有那么多英文对白
还没有字幕
画面还那么差
但是这是一群真正懂生活懂表演懂导戏的人拍的
他真实 真实到冯小刚可以出来骂一句“我操你姥姥”
我很矫情地希望这个电视剧有续集
但不管有没有 完了就是完了
宁宁都去非洲了 2011年该来了
细品《北京人在纽约》:阿春,活得如宝石般灿烂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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