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报纸卷了一束雏菊登门探望感冒的她。她在门铃响起的一刻慌张起来,把脏盘子扔进水斗,并给自己套上睡袍,用一个潇洒的手势系紧了衣带,去开启生命中另一扇门。
他带着他们俩去游乐场,卖气球的说,你的小孩真可爱。其实那个大一点的女孩子,是他父亲续弦所生,而小男孩,是他爷爷的幼子。他默认了小贩的赞美,生活处处充满戏谑。
她穿黑色外套白衬衫,黑色裙子,一头金发耀眼。从STARBUCKS买一杯外带咖啡是一天的固定动作。好像一个标准上班族,她匆匆走在路上。她要到街角的书店去,那是母亲营造的另一个家。
她的街角书店静静坐落在纽约上西区,每周有给小朋友讲故事的时间,许多邻居都是听着故事长大,然后把自己的孩子也带来。
春天的下午他们第一次约会,或者说以约会的形式在一起,之前一直是敌人。她破例穿了浅色的百褶裙,他牵着狗做为给自己壮胆的伙伴。在暖洋洋的春日,一个甜蜜的吻即将发生。
断断续续看完,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烂俗剧情。不知道对影片的评价是否会受观影心情的影响,总之我不能认同本作所宣扬的爱情观:多年的感情可以随便破灭,不靠谱的艳遇却成为最终眷属。郎咸平教授曾经表扬美国人重视契约精神,然而对于爱情,老美真的太随意了。
唯一亮点在于男女猪脚,金色微蜷短发的梅格瑞恩实在美丽动人,汤姆汉克斯不演傻子时原来如此犀利。
“电子情书”两个人的城市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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