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路易斯 喜欢她打电话时候明明想要流泪却还是平静诉说
喜欢吉米的神情 他看路易斯的时候 脸上写着迷恋 是爱这个女人 不是性 吉米笑起来的样子 他说 我不喜欢坐飞机 可我还是来了 因为我不想失去你
大多数男人会选择比较好得手的女人下手 为什么 因为性阿 笨蛋
不要以为男人第一眼看上你是因为你长得多美丽 你长得什么样子你自己不清楚么 每个人不都是普通的姑娘么 不过是你看起来容易得手而已 有点脑子 不要被骗
如果没有路易斯 Thelma就会在停车场被粗暴的强奸了 那个男人还打thelma的脸蛋 他的语气和刚才判若两人 你看 你怎么能看出一个男人的绅士和爪牙哪个是真面目呢 看不出来就别靠近 太危险 Thelma在车上对路易斯说 如果没有你 我会被严重的伤害 还不如这样的人生 即使是逃亡的人生 还有路易斯 绝口不提的德州的事情 也是强暴 可见这样的行为对女人的伤害有多大 为什么女人总是被欺凌 那个男人最后追着车向她们招手 这招手什么意味 我想是不舍也是敬佩
无意中翻到高中时的作文本,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写过一篇关于《末路狂花》的文章。真不知道我是否经历了穿越,因为在我的记忆里,第一次看这部电影应该是在2003年家里装上ADSL之后,真的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真的会出现空白。
那个作文本准确的说应该是我的草稿本,本子里全是一篇写了个七七八八或者干脆只有提纲的文字,甚至还有一首没填完的卜算子,值得高兴的是关于《末路狂花》的文字是属于写了个七七八八的那一类。看到自己十多年前写的文字真的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搞得我有点后悔为什么要在一次喝醉之后把自己所有的日记本全给烧掉了,想要回忆那些往事变得越来越难,不过反过来想一想,有些事也许忘记了会更好些。说不定哪天我脑子里飘拖鞋,我会把空间里所有的日志全给删光光,然后什么都不写,什么都不想,就那样过一天算一天,走一程算一程,特别是当一件事到了无法回头的时候,除了往前走,我别无选择。
其实也并非真的没的选择,如果回头应该还是可以重新来过,不过那样就真的要放弃很多东西,比如自由。
自由
oh, sweetie, ur the best!
有多少次了,第一个想拨通的电话是给我的女朋友们,第一个想听到的声音是来自于我的女朋友们,第一个想拥抱住的身体是我的女朋友们。每一滴眼泪都不怕被她们看到,因为她们会轻轻擦掉,然后对我说,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一切都好起来之后,我又一次重新上路,再出发。
如果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那么男女之间的沟通就真的是奢求。大概每天祈祷一百次,也找不到一个男人,明白自己的每一个眼神,明白自己哪怕细微的言语差别。我还记得那一次,含着一口饭在嘴里,唔鲁唔鲁的说了一通,身边的女人就这样听懂了。我也记得那一次,我们洗完澡,对着电暖气烤着腿,说着彼此家里的琐事。每个寒暑假,我都要到朋友家小住,半夜里我们总要说到很晚,其实说来说去,无非就是那些事情,微小到需要两个人一起回忆。
但是你知道的,有些事情只愿意说给你听。
所以女人可能真的不需要男人,就像鱼儿不需要自行车。
这部电影,听说了好久,连关键情节也听说过。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我们坐在公车的前后座上,要去电影院看《色戒》
“末路狂花”在整个世界的围追堵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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