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秋的身后,珍重的拾起一掌半红的枫叶…把它挂在夕阳照到的墙上…并排挂着的是你的小影,微笑在林间…
n年过去了,还记得金燕西这首抄袭大作,还记得冒着暴雨追车的富家子…还记得在向日葵地里并排躺着的两人…还记得那满园百合花的道歉…这才是真正的偶像剧吧!陈坤就是金燕西,金燕西就是陈坤…经典,永恒的经典…
再翻拍不知道如何,但在我心里…陈坤和董洁就是最好的《金粉世家》
燕西先生文鉴:
西楼一火,劳燕遂分,别来想无恙也。秋此次不辞而别,他人必均骇然,而先生又必独欣然。秋对于欣然者,固无所用其不怿,而对于骇然者,亦终感未能木然置之。何也?知者谓我逃世,不知者谓我将琵琶别抱也。再四思维,于是不得不有此信之告矣。
秋出走之初,原拟携此呱呱之物,直赴西郊,于昆明湖畔,觅一死所。继思此呱呱之物,果何所知?而亦遭此池鱼之殃。况吾家五旬老母,亦唯秋一点骨肉,秋果自尽,彼孑然 一身,又何生为?秋一死不足惜,而更连累此一老一少。天地有好生之德,窃所不忍也。为此一念徘徊郊外,久不能决。凡人之求死,只在最初之五分钟,此五分钟犹豫既过,勇气顿失,愈不能死。于是秋遂薄暮返城,托迹女友之家,一面函告家母,约予会见。
家母初以秋出走非是,冀覆水之重收。此秋再三陈以利害,谓合则在君势如仇敌,在秋形同牢囚。人生行乐耳,乃为旧道德之故,保持夫妻名义,行尸走肉,断送一生,有何趣味?若令秋入金门,则是宣告我无期徒刑,入死囚之牢也。
家母见秋之志已决,无可挽回
墙畔回眸一笑倾,手执百合雨中行。
窗隔婆娑描影近,雾锁氤氲画眉轻。
凭诗写意深深迹,欹篱湿鬓款款情。
愿拢袖底香无限,却锁神韵染寒冰。
金粉世家,大概是好多人的童年回忆,还记得吗,那个叫冷清秋的女子,人如其名,高冷,清新,像是瑟瑟秋风,这个女子看一眼就难忘,那种淡然如菊的气质,吸引了你,我,还有他——金燕西,这个富家公子,有些不羁,却又长情,无法挡住缘分的安排,他们相爱,炙热的爱,可是对的人在对的时间也不一定能在一起,似乎这样的结局更能吸引观众吧。当年的董洁,当年的陈坤,当年的刘亦菲,似乎都是他们留给我最初的印象,那么美好,值得永远的回忆。
金粉世家是深刻的婚姻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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