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Ripley还是将自己关进了那个充满黑暗与罪恶的地下室,虽然他深知Peter爱他甚至可以包容他的罪恶。
不乏精彩却令人难过又压抑的电影。
看到有评论说MattDamon一脸蠢样却来演“天才”实在是没有代入感,我觉得正是因为Matt不是天才脸,才符合TomRipley这个穷苦被欲望腐蚀的角色吧。
天才脸太容易令人信服了,比如《逍遥法外》中小李饰演的Frank,但Ripley是完全不同于天才的角色,他急切的爱着Dickie急切的想要过Dickie那样的生活。
他用自己善于模仿和伪装的天性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换来了无穷无尽的噩梦与自我厌恶。
而除了模仿与伪装,他什么也没有,他是个穷困潦倒的小伙子,做着好几份工作,只有在音乐厅关门之后才能摸摸自己喜欢的钢琴。这样的角色,要是长着一张天才脸,就太过突兀了。
MattDamon的长相很有特点,在我看来他不算帅,确实有些“蠢”,当然比不上TomHanks的阿甘“蠢”。
跑偏了。
Ripley精明,细心甚至有些敏感。他可以很快成为Dickie推心置腹的好友,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特性
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就是做自己,尤其是当我看到如此美好的你,一边疯狂地嫉妒着你,渴望摧毁你,一边又疯狂地爱着你,想要成为你。
电影《天才雷普利》(The Talented Mr.Ripley)就讲述了这么一个带有强烈情感的故事。看完了这部电影,我最感兴趣的事是“我”这一概念。这让我不禁想到大学上英美文学欣赏课的时候,老师反复说到的“认识你自己”,“要了解‘我’”。认识自己,接受自己是一辈子的功课。
雷普利之所以会越来越偏离正轨,到最后即使他得到了彼得的爱,也不得不为了隐藏自己,亲手杀死彼得,就是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接受过自己。
雷普利是一名钢琴调音师,不受关注,日子过得很穷迫,是一个社会里随处可见的nobody,他跟大多数人一样都向往着有钱人和贵族的生活,想要成为somebody,摆脱自己真实的身份。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凭借着老实的外表和普林斯顿校友的假身份,得到一位富商的青睐,富商派他到意大利把自己那浪荡天涯的儿子给带回来。
雷普利是一个细心而有心计的人,在出发前往意大利之前
大概是三年前看完的这部电影,当时的感受是——如同火车上的反光戏般暧昧而莫名疏离。让人深陷其中却又遥不可及,让人感觉心脏被尖刀直刺,却又流不下一滴眼泪。阴冷绝望的爱与罪恶、雨一般的电影意象、我心中接近完美的人物塑造——而这份功劳到底有多少来源于原著作者帕特里西亚,又有多少得力于安东尼明格拉所擅长的电影语言的铺树。这便是我三年后的今天所心血来潮想要探讨的话题。
Hell is a pretty place
在聊改编之前,想先聊聊犯罪电影。很多人喜欢犯罪电影里“若隐若现”的来源于真实生活的危机
逻辑严谨!Hell is a pretty place——谈谈天才瑞普利的文学性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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