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
小镇上有一家已经扬名立威上百年的望族。兄弟三人,老大是家里的顶梁柱,很听父亲的话,父亲让干啥就干啥;老二表面上也听父亲的,但是总有些不安分;大家都管老三叫混世魔王,因为老三叛逆,好奇,啥都敢干,天不怕地不怕,越是新鲜,越是不让干的事,他越是要试试,很有些花果山孙猴子的劲头。
后来镇里来了外乡人,教给老三马克思主义和布尔什维克的道理,他入了迷,摇身一变成了革命青年。27年国共分家,老三在武汉亲眼目睹了共产党人慷慨就义,完全被他们舍生赴死的豪情壮志所折服。回到家乡,自己参加入了革命队伍独立大队不说,还带着全家入伙,搞暴动。
老二在暴动中死了,父亲叮嘱老大,不要管我,干革命是条正路,要照顾好老三。兄弟俩跟着队伍进山之后没多久,还乡团回来找父亲算账,硬骨头的老头拉响了手榴弹。
中央苏区派了一个特派员到独立大队,开展革命工作。红军因为作战失利,即将展开长征,特派员根据上级指示,要带队伍离开山区,去和主力红军汇合。听说要离开家乡,独立大队很多人想不通,闹起了情绪。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的本地人
跟一切告别,麦香
麦香,多美的名字。让一个女人的名字关乎嗅觉,充满了味道。麦香是个寡妇,有自己茶楼,天门口镇最漂亮的老板娘,豆腐西施、阿庆嫂一样的人物,往来都是客,全凭嘴一张。她身边不乏追求者,比如林大雨。天门口镇的混世魔王杭九枫,也只和她打情骂俏。直到她遇见傅朗西,第一眼见到这个从外面世界来的新青年,就一下着了魔,一见钟情。
麦香爱上了傅朗西,爱的既盲目又彻底,爱的义无反顾。生意不做了,扯红布,闹暴动,麦香参加革命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在傅朗西身边,关心他,照顾他,从他的生活起居开始,为他做自己力所能及和力所不能及的一切。
然而傅朗西和麦香走到一起,不是因为爱情,没有那么纯粹。傅朗西为了在天门口扎下根,闹革命,问计杭大爹。是杭大爹给他指点迷津,出的主意。你只有娶一个天门口的女子,这里的人才不把你当外来户。于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苦行僧一样家伙,绝不能动这个心思,傅朗西是个差点就把“匈奴未灭何以为家”,“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等等等等刺在后背,永远迫切的觉得时不我待
“圣天门口”这剧三关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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