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萱萱主演的高官太强势、太自我、太不可理喻了。虽然自己的工作是个法官,但在生活上也不能事事都按照法律程序走吧?结婚要签个协议书,闹矛盾了要签分居书,被丈夫误会了就要离婚,跟公公的矛盾不是想着设身处地地好好为公公着想,反而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跟公公吵架争孩子,居然还搞什么禁制令,简直神经病!男主角葛国光活得真是太憋屈了!这么好的男人被这么一个女的给耽误了,真是浪费!不过这个男主角也真是太单纯了,居然没有一点自己的思维,别人说啥他就是啥,完全不经过自己的大脑思考,许多的误会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没事找事。喜欢王杰饰演的戴官,酷酷的眼神,沉着的性格,隐忍的爱情,都是我所欣赏的侧面。还有那个宝怡,跟个烂泥似的,老是缠着戴官不放,叽叽喳喳的,任由自己的性子来,结果让戴官丧失了做总法官的机会。真的很讨厌她。还有,香港的法律实在是让人太无语了,屁大的一点事就闹到法庭,真是浪费国家资源。总的说来,这部电视剧一点也不好看。
前面有豆友列出了每集片头语,最近翻看,便打了片尾语。宣萱裁判官装束干净利索一如佢把声。王杰越老越耐看,在法庭呵斥围村村民的架势,几有威严,哈哈。
第一集:裁判法院是司法机构管辖下,他聆讯的控罪包括简易程序罪行和可公诉罪行,审理案件最高刑期是两年监禁和罚款十万元,但是如果同时处理两项或以上控罪,最高的刑罚可以高达监禁三年和罚款五百万元。现在香港公有八间裁判法院,裁判官的入职条件是最少有五年取得大律师或律师资格后的专业经验,起薪点约九万一千元,香港的第一位女裁判官就是崔志英(已退休)女士。
第二集:众所周知,联名买房子,其中一种方式叫做长命契,他的特点就是,如果联名买房子的一方去世,业权就会自动归另一方所有。所以,长命契的一方就会自动成为业主。但是如果联名买楼双方都遇到意外同时死亡,无法分先后,究竟楼宇业权会归哪一方家人?还是双方平分呢?答案是不该平分的,因为法律有一项规定,就是假定年长一方会较年长一方去世,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联名买楼的年轻一方的家人就可以得到楼宇的继承权。
这电视里一场场的官司看得人大开眼界。看来香港确实法制健全,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很容易闹上法庭。虽然看起来铁面无私得没有半点人情,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来说是好的。这点应该借鉴。
但是,最后一集,实在无语。
仿佛是着急着快点在最后一集把故事全部结束,各对男女的各种纠葛在这45分钟里迅速的整理清楚,欢欢喜喜happy ending,这个也让我大开眼界。前一集高希敏还在伤心葛国光对她的无情和背叛,后一集马上就来个180度大转弯,迅速的对老公所做的事全部来个自我理解自我修复,两口子在法庭上一番煽情后迅速的和解;优优前面还在耍尽心机,最后在法庭上不知怎么的就开始“自我大检讨”;AK居然还不计前嫌的死追优优;十三公那一对更戏剧,穿上婚纱都可以不结婚,后面又来重新认识彼此,我真不懂这之间过了多久,怎么那怀孕的经历这么多事到最后都没见肚子大出来。
我一点都不喜欢葛国光,他辞职在家带孩子能理解,但实在讨厌他的优柔寡断,做事窝囊。相比之下还是AK好一点。
优秀!我看"老婆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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