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有电影质感的连续剧,每个人物都很真实,感觉就是每天会在美国大街上见到的人,因为在枯燥的生活中太久开始冷漠的对待身边的一切,对移民和有色人种有固化的偏见。特别是电影所表现出的穆斯林移民作为弱势群体在冷漠的警察所代表的美国司法体制下的无力感十分真实,相信很多中国的移民都我都能感同身受。最后要着重表扬那个邋遢律师,简直神演出,一些小动作与微表情都把这个潦倒但仍然保留善心的老律师演得如此可爱,让人打心眼里喜欢。总结,这部美剧就是告诉我们国外的月亮也不是那么圆的。
在抓心挠肝追了两个月后,本以为最后的庭审会燃爆这两个月的压抑,可是并没有。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NAZ,当种种的可疑又把嫌疑引向他人,当我们把自己的歧视带入对事情的理解时,我们觉得自己无比的接近了真相却又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然后John闪着泪光做出的结案陈述告诉了我们那一点点究竟差在哪,什么是真相,真相就是我们的所想,而我们的所想不过是主观臆断,但却会影响别人的一生。然后我们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从未公正的思考问题,都是带着歧视带着偏见不负责任的去生活,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即便意识到这些人终究是人,就像结案后的日子,NAZ回家家,John继续做起了为吸毒妓女暴力犯辩护的营生,一切又回到了往常。所以这部剧的精华可能就是最后John对NAZ说的那句话,每个人都要负重前行,fuck them all,live your life.
初来乍到,多多包涵<图片1>
一气看完了《罪夜之奔》,不愧是豆瓣得分9.0的好剧。虽然个人觉得前几集(集中体现在3、4集)稍显拖沓冗长,但总体来说确实不错,第四集之后,环环相扣,很吸引人。
不清楚现实中的办案流程。按照剧情的发展,警方勘查现场后认定纳什尔是凶手,他们搜集到的遍布房间的脚印、指纹、血迹、体液,以及从他口袋中搜出的凶器,还有几个目击证人,所有证人证物均指向纳什尔。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完全可以直接定罪的案件。但往往,细节才是关键,能够注意并把握住细节的人才是真正的高手。
看剧的时候,也在想,现实中那么多的冤假错案是如何炼成的?大概主要还是办案人员的素质吧,太多的人只看表面。纳什尔还是蛮幸运的,遇到了约翰·斯通和菜鸟女律师,菜女受头儿之托去劝说纳什尔接受协议,纳什尔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她犹豫了一下,说“如果你真的没有杀她,就不要接受协议”,这句话在整部剧中的作用不可小觑啊同学们,没有这句话,就没有后面的剧情啦,你说重不重要。。
谁在乎你有没有犯罪,看起来是你就够了,找到疑犯又怎样。卡恩只不过做了任何一个人面对侮辱或挑衅可能会做的反击,在法庭上却被放大成证据。作为律师约翰无疑是失败的,任何一个遇到的熟人都拿他的皮肤病打趣他---无论狱警还是犯事的妓女。像动物一样被遗忘也没人爱的律师跟被遗忘又肮脏的底层罪犯打交道,同样的职业人却在遭受着来自亲情、人情方方面面的冷落,这样的人还保有一颗赤子之心,在母亲都怀疑的时候还相信卡恩无罪,我当然要给他发张正经的好人卡---他值得更好的。
并非全是灰暗的
一个22岁的女孩没了,而另一个23岁原本每天想着怎么过考试的大学生在法庭上却变成了罪犯。死者已逝,在真相未明前,活人却要继续遭受不属于他的惩罚。监狱是为了将罪犯看押,还是为了将人变成罪犯,这里让我想起路西法实验,有人感兴趣的话可以了解一下,大致就是一个教授把一群牲畜无害的学生关在一个设定的监狱里接受罪犯一样的生活,最后…大家去看吧
剧里反应司法体系的最大问题就是:法律司法体系是完美的。
(1)法律是平等的,法律体系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不只把犯罪的人当罪人。妈妈在探望儿子时
趁着十一假期,补完了被剧迷们奉为神剧的《罪夜之奔》。
巴基斯坦裔美国大学生纳泽尔•卡汗,与父母住在纽约皇后区。一天,纳泽尔偷开父亲的出租车去曼哈顿参加派对,然而他迷路了。途中,一位漂亮女孩坐上了出租车。鬼使神差,纳泽尔来到女孩的家里,两人度过了疯狂而又刺激的一夜。半夜醒来,纳泽尔发现女孩被捅死在床上,血流成河。害怕的纳泽尔落荒而逃。很不凑巧,慌乱中,纳泽尔因违章和酒驾被带到了警局。在例行搜身时,警察从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刀。就在他彷徨无助时,不修边幅的律师约翰•斯通来到他的面前……
有人说,这部影片容易让人想起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纽约。我看过一部改编自布洛克同名小说的电影《行过死荫之地》,我评价那部电影用了一个词,叫做腔调。我觉得可以把这个词原封不动地献给这部电视剧。似乎美国正在流行这样的电视剧,比如《真探》,比如《谋杀》,它们取代了曾经流行的《犯罪现场》和《犯罪心理》。
《罪夜之奔》看上去极为克制和内敛,尽管是罪案剧,但案件本身并非这部剧集最重要的部分
《罪夜之奔》一场事故,让我们都成为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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