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的人生
我唯一拥有过的人生
我唯一会有和我唯一想要的人生
保罗真的绝了 谁他妈的会把自己的葬礼安排在歌剧院还搞成party啊 但这就是保罗啊 我是同性恋 但这就是我的人生啊 我活过了我不后悔
(这么自由不羁潇洒管他妈的老子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想到我叔Brain说过的Faggot!哈哈都他妈帅爆了!
看到评论里有对这个情节感到困惑的小伙伴,就想来说说自己的理解……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
剧中出现白麋鹿的情节,主要集中在第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是:1、父亲,母亲和年幼的拉斯莫斯在丛林里采摘蓝莓遇到了白麋鹿;2、圣诞节时白麋鹿从拉斯莫斯老家的居民区经过。
首先第一点,这个剧里暗示得还是蛮充分的。因为拉斯莫斯的父亲和小拉斯莫斯之间有一段对话。
父亲:“…人们认为任何对于白麋鹿的猎杀都会招致不幸。(前面说过这是一种美好圣洁的动物)”
母亲:“谁会忍心伤害这么美好的生物呢?”
父亲:“很多,人们觉得这样的麋鹿不该存在于世,它们不属于这个世界。”
拉斯莫斯:“但它们已经存在了啊。”
父亲:“是啊,它们存在,已经存在了。”
这个隐喻还是相当明显的,白麋鹿就是拉斯莫斯这群人。同样寻找着爱和慰藉,怀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心地纯洁美好,即使犯错也能被轻易原谅的年轻的人,年轻的同志。现实中很多人排斥反对着他们,认为他们的存在违反了自然的规律,但是他们已经存在了$#
好久不码字,再次把双手放在键盘上,竟觉得很别扭,不禁怀念那些灵感迸发,思绪的进程超过手指敲击速度的日子,没有情感的时候,码出来的文字就如同一堆垃圾,毫无生气。
尽管如此还是想写几个字,毕竟这种在心头为之一颤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事后怎么也抓不住。
最初是因为名字记住了这部mini剧,一般在看之前就知道大致情节与结局的电影,通常想看下去都很困难,但这部戏做到了。细腻的情感刻画,最初如梦幻般的美妙相遇,爱,就是全部,没有他们我就不完整。
他曾经是圣洁的天使,堕天燃尽了天使洁白的翅膀,烧毁了美丽的面庞,他变得脆弱而丑陋,再也飞不起来。而天使永远不会忘记,那份纯净的爱,和为之不顾一切的人。
神为人们擦去一切眼泪,死亡将不复存在,也不会再有悲伤、哭泣和痛苦,因为前事已经过去了。
[img=6:C][/img]我知道这个时间点很奇怪。除夕夜,大年初一。可我确实是留着这部电视剧在今天这个时间点看的。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会很喜欢这部迷你剧。
我看了豆瓣上很多剧评,几乎写的都是Benjamin或者Paul,而且真的有很多人在表达对于Rasmus的不满,说他渣,说他不专一,说他不值得Benjamin那么痴情的人去爱。但,我真的不这么觉得。从电视开始看到Rasmus的第一眼,再到后来他一步一步的发展,我觉得他的每一个举动我都能理解。他生活的轨迹,方式,以及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原因,我认为我都可以明白。所以,我不觉得他渣,我觉得他就是一个平凡的,正常的,值得爱的男孩子。
Rasmus,从电视剧的剪辑方式来看,导演是希望我们把主角们的童年和他们后来所形成的性格联系起来看的。童年的Rasmus,少言少语,但总是把自己的名字一次又一次地写下,表明了他内心对于使他人,使这个世界记住他的一种强烈的希望。但是,另一方面,他喜欢在玻璃上哈气然后写下自己的名字,他喜欢在海滩上用贝壳摆出自己的名字,这些都不会长久,玻璃上的名字只会存在一瞬间
十年生死,末了,只能挽着你的墓碑,诉说那些未尽的遗憾。
有些事,我早已忘记,可是有些事我决计不能遗忘,忘不了那一夜与你在雪中挽手,忘不了你把我写在手上,我将你刻在心里,忘不了与你对视一眼的爱。
可是,我忘记了,我选择忘记,斯人已逝。
我坚守在每一个有你的足迹上,摆上两道餐盘,一份是我,一份为你。为你送上一束灼灼待放的鲜花,告诉你,你有多么的难忘。
我告诉自己,一日不见,终身难忘。
自你离去,我不再有任何人,算是我对你终身的约定。
我记得的,那些日子,你过的艰辛痛苦
戴上手套擦泪:人物鲜明的家庭片 想说说自己对白色麋鹿细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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