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是一部很致幻的美剧。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人们需要幻觉,这是肯定的。
通常大家会诉诸于酒精、药物、性来达到致幻的状态,速度快,效果好,但往往代价也高。退而求其次,音乐和电影有时候也可以帮助达到致幻。
电影(影像)就是造梦,但是能致幻,或者让人产生迷离的微醺感的电影少之又少。
追求快炮的朋友可以直接pass掉这部看上去很猎奇的美剧,因为《利器》更像是调了8个星期的情,高潮特别短的诡异经历。它不会让你大呼过瘾,而是让你迷迷瞪瞪,一点点陷进去,结束的时候,大汗淋漓
一、开始
我花了两天时间把这部剧看完,看完之后就开始后悔,看的时候三心二意,导致遗漏了很多细节,留下很多谜团,所以我不得不再去回味一遍,重新梳理故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终于有了清晰的轮廓。
事实证明,这是一部疑云重重,暗流涌动的剧,节奏很慢,渐入佳境,乃至于不能释手。
这部剧一直是蒙着面纱的,一切都是影影绰绰,朦胧的,虚幻如同梦境,偶尔泄露的一些东西,我们却不足以把它们串联成真相,直到结局,会发现原来一切都发生在我们眼皮底下。前面的一切都是铺垫
有人说《利器》想要成为另一部《真探》,对于这点,HBO应该不会同意。《利器》的野心没那么大,它的定位不是做不管受众只希望成为佳话的顶尖电视剧,而是做一部不错的小说改编。它不需要明确的内核,甚至不需要什么宣传,只需要把《消失的爱人》的作者Gillian Flynn的名字打在“制作人”后面就足够吸引眼球了。
那么《利器》好看吗?
好看。非常好看。不仅仅拍摄手法一流,Amy Adams的演技更是无可挑剔。导演对光影的敏锐捕捉完全可以媲美《真探》,对“风港镇”人情风俗的拿捏也甚为精准
单从悬疑层面讲,不断突如其来的闪回记忆的自然衔接,就奠定了保底质量。观众还没厌倦闪回的叙事手法。
倒是闪回+精神或心理疾病,在电影手法里是个组合。
但是E3了,剧情还并没有太凸显官方介绍里的代理型孟乔森综合症。(人们总是阶段性的处于对一种心理疾病极大的“热爱”,但又寻因无法。从所谈皆是抑郁症,到赞扬斯德哥尔摩式爱情。)
在帮助人们正确了解心理问题上,应该是被认真正视的。
说不出原因的,美剧和电影总有种浮夸粗犷质感。
为了AA入的坑,目前只看到第三集,先记录下一些零星的感想,看完整部剧之后再好好整理。
什么是利器?
风口镇人口不多,发生了两件命案之后,镇上的人都不愿意相信街坊邻里间谁会是如此变态的凶手,捕风捉影——“她的父亲很古怪,我行我素”、“她的哥哥很内向,跟妹妹关系不可思议的好”,将最大的嫌疑各自扣在两位受害人的父亲和哥哥头上。警长也拒绝警探的“十有八九是熟人作案”的想法,将嫌疑放在“不存在的客车司机”上。变态的杀人手法固然使人毛骨悚然,小镇的人言可畏也是让我看得后背发凉
《利器》一场自虐的致幻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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