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Redford的电影《大河恋》跟我猜想的完全不一样。
这个设置在二十年代美国蒙大拿州小镇米苏拉的故事背景十分宏大,有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歧视,有资本家对矿工的欺压剥削,有成长、归去与乡愁,但Redford对这些“大”似乎都不在意,镜头的聚焦处只在生活小节上,比如父亲教兄弟俩诺曼和保罗飞钓(fly fishing),两兄弟长大后怎么借船飞渡激流,怎么一同出行钓鱼,生活在一个夏天里怎么发生着一些难以察觉的细小变化。在这样的设置下,影片几乎是采取了一种“反高潮”的叙事手法,所有的“大事件”,比如诺曼的六年东部大学生活,比如保罗因执意报道而遭遇麻烦,保罗进入龙蛇混杂的小酒馆“露露”后究竟发生了什么等,全被若隐若现地一笔带过;全片着以最多笔墨细节描述的则是牧师父亲与诺曼和保罗一同到河中飞钓鳟鱼的情景,保罗怎么向诺曼借饵,怎么发现了溪流石穴中的大鱼,怎么紧抓钓线任河水冲刷侵袭,怎么才从几乎没顶的溪水中冒出头来,手擎大鱼笑容灿烂。这样的“反高潮”彻底打破了观众的习惯期待,在总觉得该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时候偏偏一切如常
一直以为,在急流中钓到鳟鱼,是每个钓鱼者最值得骄傲的时刻之一,虽然我只做过在湖面上的舟钓,但也足够让我去幻想在河岸边,水流击打着自己,钓丝掠过水面,然后一瞬间,鳟鱼上钩的情景。想是想了很多遍了,但一直不知道应该把地点放在哪里,终于,劳勃.瑞福(Robert Redford) 的电影<大河恋>(A River Runs Through It 又译作<大河奔流>),让我找到了寄托的地方。
蒙太拿,是诺曼麦克林(Norman Maclean)成长的地方,<大河恋>正是改编自他的同名自传小说。家乡的大布莱克本河,是诺曼(由葛瑞克.薛佛 Craig Sheffer扮演)和弟弟保罗(Paul,由布莱德.彼特Brad Pitt扮演)自小游玩的地方,是他们父亲,一位严格而又慈爱的牧师,教导他们信仰和钓鱼的地方。诺曼和保罗,在大自然中成长,在蝇钓(一种在钓钩上系羽毛和彩线,伪装成蝇虫,以诱鱼上钓的钓鱼法)中学习与自然相处之道。
习惯“做得对”的诺曼从小就以父亲为榜样,在父亲严格的指导之下,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进入Dartmouth College深造.而他的弟弟
电影的节奏舒缓,配乐很好听,整体感觉有些压抑,即使影片的镜头如诗般美丽,展现出来的自然风光无限迷人。这部电影更适合在你经历了生活的磨难和挫折后观看,会让你觉得生活就是这样,有一帆风顺,也有暗礁密布,但它总是向前奔流不息。
不同的年纪看这部电影真的感触很不同,年轻时喜欢保罗,觉得他生性不羁,追求自我,性格决定命运,编剧赋予他的性格一早就注定了他悲剧的结局;很多年后再看这部影片,才把目光转向了诺曼,他循规蹈矩,可是他更能承担起家庭和责任。
看到很多说是深陷酗酒和赌博而死,我不大认同,说说我的观点:
先说酗酒,很多喝酒镜头,但并没有出现过保罗醉酒的镜头。其次赌博,欠赌债,但完全没到要命的地步。首先,他有份正式工作(算是不错的工作,当地也小有名气),他是有偿还能力的,可以慢慢还。再从露露那角度来说,你会杀掉欠你钱的人吗?从露露来看应该是逼着对方还钱更重要吧,放贷的杀了借钱的找谁要钱去?剧中只是不让他参加赌局,他去了露露也没看有人追着要债。虽然说有喝酒赌博被杀的可能,但我觉得可能性不大。
在我看来比较大的可能性应该是因为矿厂报导触犯了他人利益而被杀。
首先,多次提到矿厂报导,提到报社老板接到威胁电话让他停止跟进,但似乎保罗不已为然,而且应该是一直在偷偷跟进。可能有人会问证据呢?剧中有几个细节:一个是,在酒吧喝酒时,杰西谈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他明显回避,先是装没听清,诺曼还接话说“你一定要逼他吗?”但杰西还是想接着问,后面保罗直接说想跳舞打断了对话。二是,父亲有让他说新闻的习惯,没什么重要新闻
结课论文选择写《大河恋》这部电影,好像既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我没有兄弟姐妹,理解不了什么“长兄如父”的手足之情;也打小生活在城市中,从未和任何一片原野、任何一条河流有过交集,按理不应有多大的情感共鸣。但似乎从学期的一半我就知道:这就是我要最后写的那部。“为什么最需要被帮助的人,都不愿意被帮?”这句台词每每浮现。对我来说,规矩庸常的大哥Norman是我,叛逆放浪的弟弟Paul也是我,“He’ s not funny”是长久以来对我表面的诅咒,但更多地,我在自我放纵着滑向弟弟的方向。
“大河恋”布拉德·皮特新作,保罗的死是酗酒赌博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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