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不准离婚,应以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为标准。
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发生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分析。和解。
判断“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在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
其中,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反复教育后持续存在的赌博和吸毒等不良习惯; "确定情况的标准。
另外,对于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我们一般参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确实存在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作为确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具体标准。
关于人民法院如何认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发(民)发[1989]38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批准或不批准离婚,应以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为标准。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是否存在等方面综合分析。和解的可能性。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体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性生活,难以治愈。
2。婚前不了解,仓促结婚,婚后没有夫妻关系最高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解释,难以同居。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明知对方有精神病而婚前结婚,或一方有精神病而夫妻同居不能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最高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解释,或骗取结婚登记,骗取“结婚证”。
5。结婚登记后,双方没有同居,也没有和解的可能。
6。包办或出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虽同居多年但未确立夫妻关系。
7。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三年,确实没有和解的可能,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分居一年,不履行夫妻义务.
8。一方与另一方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无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错方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提出离婚,没有和解的机会。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10。一方喜闲不喜劳作,有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同居。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关系。
12.如果一方两年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
13.被对方虐待或遗弃,或被对方亲属虐待,或被对方亲属虐待,经教育不改变,对方不原谅。
14。夫妻关系确实因为其他原因破裂了。
此外,民法典新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成婚。
可取消的婚姻
(一)胁迫结婚;(二)一方患有重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